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以及中共中央辦公廳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調整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職責機構編制的通知》(廳字〔2018〕85號)規定,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及消防驗收職責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承擔,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自2019年5月13日零時起,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及消防驗收業務由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及各區住房和建設局承接。
二、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消防驗收及驗收備案抽查業務的市區兩級分工范圍及辦理流程不變(分工范圍詳見附件1)。
三、消防設計審查、消防驗收及消防驗收備案文書公章啟用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及各區住房和建設局的相關業務專用章。
四、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及各區住房和建設局的業務受理窗口設在市、區行政服務大廳(具體地址詳見附件2)。
五、各區住房和建設局應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切實有效措施,方便企業申報業務,確保承接工作平穩有序進行。具體詳見各區住房和建設局官方網站。
特此公告。
咨詢電話:84463841 88125850
附件:1、深圳市建設工程消防行政審批分工范圍
2、市區兩級行政服務大廳受理窗口
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
2019年5月9日